一、標的詳情:
本次轉讓標的為長興縣夾浦鎮北川村20969.7畝、月明村2713.5畝林地經營權,具體為涉及北川村林地約20969.7畝、月明村林地2713.5畝林地使用權,以及林地上所屬的毛竹、馬尾松、松柏、毛竹、楓香等林木資源所有權、林木使用權和收益權。具體面積、林木品類、規格、直徑、質量、數量等以轉讓方指定的現場現狀為準,受讓方不得在受讓后對標的提出任何異議。
二、重大事項揭示::
1.本項目線下服務機構名稱:長興縣兩山生態資源經營管理有限公司,聯系人:歐陽女士,聯系電話***
2.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3.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競買人,則項目披露終結。
4.轉讓掛牌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則按動態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受讓方。受讓方在其被確定后的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
5.經營權期限為轉受讓方簽訂《林權流轉合同》之日起至2084年12月30日止?礃勇撓等思奥撓捣绞***
6.意向方在報名前必須進行實地查勘,向轉讓方詳細核實標的具體位置范圍、面積、核對林木數量、質量、品類等。并且對經營合同、經營條件、相關費用金額、費用繳納方式、更新措施和補植或重新栽植要求等均無異議,對可能存在的瑕疵作全面審查和勘驗或聘請專業人員鑒定,對上述相關事項均無異議后方可報名參加競買,否則由此引起的 一切后果全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意向方在報名時需同時提供實地勘察證明,如無此證明,視同對本次資產實際轉讓范圍及相對應的實物已予以確認。
7.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等理由拒絕現狀接收、退還標的物或拒付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
三、價款支付方式: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款。
四、交易條件:
1.意向方競買報名時應按照其報名項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納500萬元競買保證金至“浙交匯”平臺的存管銀行,操作路徑:浙交匯——個人中心——支付訂單——確認付款。意向方經資格確認并交納全部保證金后獲得參與競價交易資格。受讓方被確定后,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扣除其應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轉為出讓價款的組成部分。
2.本次轉讓標的掛牌價格及成交價格為含增值稅價格,轉讓完成后轉讓方將向受讓方開具增值稅發票,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3.本項目成交后,受讓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逾期(轉讓方同意延期的除外),受讓方須承擔以下違約責任:①其已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扣除服務費后,作違約金處理);②如標的重新掛牌再行轉讓的成交價款低于原成交轉讓價款的,轉讓方有權要求原受讓方補足差額。
4.受讓方競得后不得變更簽約人,《林權流轉合同》(樣稿)中除受讓方相關信息及“成交價款”條款等手填條款外,其他條款均已確定而不得修改。
5.受讓方付清全部成交款項后7個工作日內,由轉讓方與受讓方辦理標的物書面交割手續。
6.受讓方不得將標的物進行抵押、質押、擔保,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問題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7.本項目林權流轉是指在不改變林地所有權、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權權利人將其依法取得的林木所有權、使用權和林地經營權,依法全部或部分轉移給受讓方的行為。
8.受讓方應當嚴格按照國家和本地林業管理規定開發利用,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用途和公益林、天然林性質,不得破壞林業綜合生產能力。
9.轉讓方有權監督受讓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森林資源,有權制止受讓方非法破壞林地、林木的行為,受讓方不得毀林、采種或者違反操作技術規程采脂、掘根剝樹皮及過度修枝等,如果受讓方的行為嚴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轉讓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
10.受讓方在所承包的標的物上開展的經營活動,如需相關部門審批,必須書面報請轉讓方同意后由受讓方自行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受讓方的經營活動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受讓方對標的物享有自主經營的權力,經營活動所產生的收益歸買受人所有,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和經營活動所需要的費用全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11.受讓方在經營過程中,如需對標的內的樹木進行移植或移除,應遵守相關林業技術規程。如需審批,則審批后在符合林業相關技術規程的情況下實施,按批準采伐的方式進行采伐。受讓方應當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跡地應在當年或者次年內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閑置丟荒,并保護好生態環境和水資源。
12.受讓方不得從事非法挖砂、采石、采土等活動,杜絕排放含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 污泥、污水以及可能造成林地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礦、礦渣等,否則轉讓方有權追究受讓方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情節嚴重,轉讓方可無條件解除合同。
13.受讓方依法承擔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責任,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工作。
14.由標的受讓方自行負責經營活動中的安全作業,受讓方承擔標的安全責任,并且在轉讓方的支持引導下,對其經營管理范圍內的林業有害生物進行防治,所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15.項目成交后,如果受讓方在合同期內擅自中途退租,轉讓方不予退還剩余年限經營費用,受讓方在林地上的所有投入(如所植樹木等)均由轉讓方沒收,不予退還給受讓方。并且受讓方需賠償轉讓方因受讓方終止合同而產生的經濟損失,和承擔因此產生的相應法律責任。
16.合同中止或租期滿,受讓方需向轉讓方交還標的物,而且必須保證林地未被非法破壞,林木質量、數量不得下降。
17.本項目轉、受讓雙方交易服務費均由受讓方承擔。服務費收費標準詳見報名時的必讀文件“本項目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
五、受讓方資格條件:
1.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國家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意向方應符合相應的條件。
六、保證金及加價幅度
1.保證金為人民幣500萬元。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2.加價幅度為人民幣10萬元。
七、保證金處理條款
1.競買活動結束后,未被確定為受讓方的競買方,且未出現“浙交匯”平臺規定應當扣除或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情形的,其已遞交的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返還至競買方的“我的賬戶”中。
2.受讓方被確定后,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扣除其應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自動轉為總成交價款的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