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合作內容 通過收購方式成立一家擁有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壹級資質的公司。 (二)遴選需求 1. 雙方約定最終成交價參照股權評估備案(或核準)結果通過協商確定,最終成交價不高于遴選時提交的報價金額。 2.付款方式 報價為含稅價,包含股權轉讓價款、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分立吸收合并、后續服務等相關費用。在完成前述所有事項后,出讓方向收購方提交符合財務制度的收款票據,收購方在收到票據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收購方向出讓方一次性支付股權轉讓含稅總價的100%,同時退還履約保證金至出讓方指定賬戶。 3.出讓方需在被確定為成交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收購企業注冊資本金變更至200萬元人民幣。 4.出讓方應在被確認為成交人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股權交易合同簽訂。 5.交易步驟: 雙方約定在股權交易合同簽訂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如下事宜: 5.1出讓方將被收購企業營業執照注冊地變更到紹興市越城區(最終以收購方要求為準); 5.2出讓方應在合同簽訂后7個工作日內繳納履約保證金(最終成交價的1%)至收購方賬戶; 5.3出讓方向收購方提交被收購企業股東會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決議。 5.4移交被收購企業的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以及其它專門用途的公章、在所有銀行及其金融機構或者第三方預留的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 5.5移交財務手續 被收購企業開立賬戶清單,征信報告,所有銀行賬號、證券賬戶、基金賬戶以及在任何金融機構所開立的其它所有賬戶的相關合同、賬戶卡、密碼、預留印鑒、最近一期對賬單、回單卡,所有稅務資料包括電子稅務局賬戶信息及密碼、發票及收據、歷年納稅申報表。移交被收購企業所有的財務會計資料和憑證及各種財務報表、收入成本明細賬、審計及匯算清繳報告。移交被收購企業持有的各類證照、資質證書等。 5.6人員安排 (1)被收購企業全部董事、監事、經理等已向被收購企業提交辭職函或簽署文件,該文件中應明確表示:自交割日起目標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已離職且目標公司對其不負有支付任何款項、賠償金和其他費用的義務。 (2)現有法定代表人繼續任職,直至收購方提供新的法定代表人名單并配合完成變更為止。 (3)收購方不接收被收購企業聘用的人員,解聘人員相關費用由成交人承擔。 上述文件應同時提交一份相同內容的原件給收購方。 5.7雙方完成工商變更的備案登記(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法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聯絡人及章程等),收購方取得變更后的營業執照。 5.8雙方完成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壹級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證轉移登記(或重新申辦)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