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5.06.20 |
|---|---|
| 截止日期: | 2025.06.27 |
| 地 區: | 越秀區 |
| 內 容: |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根據中央和省、*關于高質量發展的有關要求,進一步提升**城*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的社會知曉度、*民滿意度,持續擴大宣傳面和影響力,現組織開展****年“中國式現代化的城管實踐”系列主題宣傳活動項目比選。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比選項目 |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根據中央和省、市關于高質量發展的有關要求,進一步提升廣州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的社會知曉度、市民滿意度,持續擴大宣傳面和影響力,現組織開展2025年“中國式現代化的城管實踐”系列主題宣傳活動項目比選。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比選項目
(一)項目名稱
2025年“中國式現代化的城管實踐”系列主題宣傳活動
(二)項目預算
人民幣270000元(大寫:貳拾柒萬元整)
(三)履約時間
2025年6月-12月
二、服務內容
(一)圍繞廣州城管全年重點工作和城市管理高質量發展,結合不同時段和熱點組織開展11場專題宣傳,深入各區一線和城市管理前沿挖掘城市管理的好做法和新經驗。做好相應接送車輛、飲用水、應急藥品等配備工作。
(二)圍繞每場重點活動專題宣傳,提煉超大城市管理各項工作的特色和亮點,同時組織人員進行宣傳圖片、視頻等素材拍攝。
(三)將11篇專題宣傳文章集合、編輯成冊,印制不少于200冊,負責排版、校對、美化和物流配送。
(四)積極協調媒體對專題宣傳和城市管理各項工作進行全媒體傳播和推廣。其中,央媒傳播次數不少于6次(含以上),省媒傳播次數不少于50次(含以上)。
三、知識產權
本項目的所有中間成果、最終成果其所有權均屬采購人,未經采購人同意,中標人不得外泄,不得擅自對外發表、出版,否則采購人有權追究成交供應商的責任;中標人應當保證其交付給采購人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采購人實施的研究成果侵權的,中標人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四、付款方式
(一)合同簽署生效起10個工作日內,采購人向中標人支付合同總價的80%作為預付款,項目結束并經采購人驗收合格后10個工作日內,采購人向中標人支付剩余的20%。支付款項時間以采購人通知時間為準。
(二)在采購人支付預付款、尾款項之前,中標人需向采購人提供中標人開具的等額、合法有效的發票。
五、報價要求
本項目為總價包干項目,報價不得超過項目預算;成交供應商報價已包含是完成“采購需求”所要求提供貨物及伴隨服務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成本、設備成本、利潤、稅金、交通、售后服務等費用。同時因省、市等上級政策變化而引起的調整、修改工作由成交供應商按要求完成,不另行收費。供應商的報價須以人民幣為單位。
六、資質要求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響應時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分支機構響應的,須提供總公司(總所)和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總公司(總所)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
2.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5.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重大違法記錄,是指參選人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根據財庫〔2022〕3號文,“較大數額罰款”認定為200萬元以上的罰款,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明確規定相關領域“較大數額罰款”標準高于200萬元的,從其規定)
6.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記錄名單之一:①失信被執行人;②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③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同時,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
(二)單位負責人***
(三)參照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不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七、相關要求
(一)本項目嚴禁轉包和違規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二)有意向的單位請填寫《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內部比選申請文件》(附件2),蓋章后于2025年6月27日前郵寄至我局。郵寄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文明路賢思街34號收發室;聯系人:陳科;聯系電話***
(三)如未中標,不另行通知,郵寄的相關材料不另行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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