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5.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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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區: | 北京市 |
| 內 容: | 為了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領導小組和管理制度,完善和規范校服選用采購工作流程,依據《***教育委員會、***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局、****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小學校服選用采購工作指引》的通知(京教勤〔****〕**號)與***教育委員會、****場監督管理局印發 |
| 關鍵詞: | 學校 中學 |
為了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領導小組和管理制度,完善和規范校服選用采購工作流程,依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北京市中小學校服選用采購工作指引》的通知(京教勤〔2025〕17號)與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京教勤〔2024〕26號及《豐臺區中小學生校服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和規定,現對校服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比選。歡迎具有合法經營資格、豐富經驗的校服企業參加本項目的比選。學校將擇優選用一家企業為其提供校服采購服務。
1、項目基本情況
1.1項目名稱:北京市第十二中學校服采購項目
1.2項目編號:202501
1.3采購內容:學生夏裝(圓領T恤+夏季短褲、翻領T恤+夏季長褲,棉不低于60%)、春秋裝(運動服)、冬裝(棉馬甲)。
1.4供貨地點:學校指定地點
1.5項目預算:本項目遵循自愿原則,學生、家長自行訂購形式,學校統一發放進行校服采購,無總預算金額,相關校服費用由訂購方學生、家長自行支付,校服采購嚴格實行學校代收費模式。本項目最終采購量及金額以學生、家長實際訂購人數及金額為準。
1.6合同履約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年,合同到期后按照規范流程重新開展采購。
1.7供貨期:2025年8月14日前將校服送至學校,確保校服通過“雙質檢”,驗收合格后由學校統一發放。
2、資格要求
供應商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2.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經營范圍包含學生服裝生產或銷售;
2.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2.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2.5經營狀況良好,信譽良好,近三年不涉及重大法律糾紛和訴訟情況;
2.6近三年未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或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2.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比選文件的獲取
3.1比選文件獲取。
獲取時間: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獲取方式:線上獲取。
3.1.1獲取文件時所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 授權委托書(格式自擬,需包含項目名稱)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2) 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含服裝生產或銷售);
(3) 同類業績材料1個(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頁、關鍵頁和簽署頁)。
(4) 以上材料提供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掃描后發送至指定郵箱1730966812@qq.com。采購人收到報名材料后將進行登記并將比選文件以郵件的形式發送給已報名單位。
3.1.2未經向采購人報名登記并獲取文件的以及所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潛在申請人均無資格參加本次比選活動。
3.2對于參選人在閱讀比選文件中提出的疑問,參選人應在規定的提交答疑問題截止時間前,以郵件形式向采購人提出澄清要求,采購人將及時以郵件形式答復(但不注明疑問來源)所有獲得本比選文件的參選人。采購人對在規定的提交答疑問題截止時間后收到的任何疑問將拒絕答復。
提交答疑文件截止時間:2025年7 月18日17:00 時
3.3采購人及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采購人:北京市第十二中學
地址:***
聯系人***
4、參選文件提交
4.1提交參選文件截止時間:2025年7 月19日8:30時
4.2提交地點:北京市第十二中學 主樓2309
4.3接收人:白老師
電話:***
5、執行標準
校服生產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標準要求組織生產,校服安全與質量應符合《中小學生校服》(GB/T31888-2015)、《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18401-2010)、《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2015)等國家標準;要切實履行校服產品質量主體責任,嚴格遵守執行校服標準和相關管理規定;應主動接受市場監管局的監督管理與指導,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的質量監督檢查工作;要充分發揮相關行業協會作用,加強行業自律保障校服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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