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5.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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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區: | 勐臘縣 |
| 內 容: | 為切實提升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監管效能,拓寬農村居民就地就業渠道,創新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保障模式,有效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中華人民**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文件精神,經*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就***農村集體聚餐智 |
為切實提升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監管效能,拓寬農村居民就地就業渠道,創新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保障模式,有效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文件精神,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就勐臘縣農村集體聚餐智慧監管建設項目面向社會公開招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一)招商人
勐臘縣人民政府(勐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項目名稱
勐臘縣農村集體聚餐智慧監管建設項目
(三)項目地點
云南省西雙版納州勐臘縣
(四)項目基本情況
1.開發內容。包含智慧餐車標準化配置及智能設備建設、平臺監管系統構建、軟硬件配套設施完善、智慧培訓體系搭建、課程開發等(含土地購置款、建筑物、構筑物及生產設施設備等)。
2.核心目標。圍繞項目需求配備智慧餐車60輛,構建智慧監管平臺,實現農村集體聚餐食材采購、運輸、貯存及智慧監管一體化;建立供應鏈平臺,推進農副產品精深加工,輻射覆蓋勐臘縣周邊鄉鎮及云南省域。
(五)項目開發時限、合作年限及合作方式
1.開發時限要求。項目投資協議簽訂后1個月內,投資合作方須開展項目規劃等前期工作,并向有關部門提交審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至首期運營完成,總周期不得超過12個月。(注:如無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等特殊情況,投資合作方未按期完成運營的,招商主體有權依法終止協議并另行選定投資合作方,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損失均由投資合作方自行承擔。)
2.合作年限規定。確立長期合作模式。合作期間若投資合作方存在運營管理不規范行為,或因主觀故意引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招商主體有權依法終止協議并重新遴選投資合作方。
3.合作實施方式。通過公開招商方式擇優引入符合資質要求的企業,由投資合作方采用全過程包干模式承擔項目投資建設任務。
(六)項目合作相關約定
1.項目投資協議簽訂后,投資商作為項目投資建設和經營管理主體,須依法經營、依法納稅,切實履行主體責任。
2.投資商負責項目的規劃編制、方案設計及資金籌措,嚴格依據協議約定及經審批的規劃要求開展項目投資建設、經營及管理工作。
3.投資商須嚴格執行勐臘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及項目整體規劃要求,其規劃方案須報招商人及相關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后方可實施。
4.投資商須全面履行招商承諾事項;如未按承諾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招商人有權單方解除協議且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及損失由投資商自行承擔。
二、項目合作開發商應具備的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登記且合法存續的獨立法人機構,持有有效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涵蓋軟件開發、智能產品制造、信息系統集成服務、數據處理和存儲服務、信息技術咨詢服務、企業管理及咨詢服務、市場營銷、智能科技研發、教學設備研發等。
(二)具備實施農村集體聚餐智慧監管項目的資金保障能力(須以自有資金或中長期融資等方式落實,不得以項目反擔保形式開展),實繳注冊資金不低于人民幣1000萬元,且須取得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及省級以上專精特新企業資質認定。
(三)具備智慧監管平臺系統的開發與運營能力,擁有成熟的軟件系統及專業的技術團隊支撐;所開發的系統應符合《云南省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規范(試行)》要求,并提供相關成熟系統案例展示。
(四)近三年經營活動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商業信譽與履約狀況良好。
(五)須確保在項目合作投資合同簽訂后12個月內完成首期運營目標。
(六)具備成功實施農村集體聚餐智慧監管建設項目經驗的企業予以優先考慮。
(七)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
三、項目合作開發商的確定
招商方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公開發布招商信息,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對企業經營業績、履約實力、資信狀況及項目開發實施方案等進行綜合評審,擇優選定合作企業。若僅一家機構報名且符合招商要求,可直接確定為合作投資商。
中選投資商須于中選結果公示期滿后7個工作日內與招商人簽訂項目投資合作協議;逾期未簽訂協議或未能履行約定工作任務的,招商人有權終止合作并重新遴選投資商。參與招商企業應當自行承擔參與招商全過程所涉各項費用。
四、報名須知
(一)公告、報名及聯系方式
1.公告及報名時間為7天: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14:30至18:00。
2.報名(郵遞)地址:***
收件人:王曉燕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666300
聯系郵箱:mlxsab@126.com
3.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和郵寄報名兩種方式,報名需提交意向企業報名表(通過郵寄報名方式,時間以郵戳為準)
(二)意向企業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紙質版六份,電子版一份)
1.《項目合作投資申請書》(加蓋單位公章),申請書內容需符合勐臘縣農村集體聚餐智慧監管建設項目招商要求。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3.企業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4.項目業績佐證材料(提供成功案例相應截圖及項目合同)。
5.“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的信用信息截圖;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等書面聲明或信用承諾書(加蓋單位公章)。
6.《勐臘縣農村集體聚餐智慧監管建設項目時限承諾書》《勐臘縣農村集體聚餐智慧監管建設項目相關約定承諾書》(包括招商公告中的內容)和《勐臘縣農村集體聚餐智慧監管建設項目不組建聯合體參與招商承諾書》(加蓋單位公章)。
7.其中項目合作開發申請文件中所包含的《項目開發實施方案》或《項目開發策劃書》應加蓋單位公章。
(三)提交項目合作開發文件的時間及地點
1.時間:意向報名企業于2025年7月23日17時前現場提交紙質版文件(不按時提交文件的視為自動放棄)
2.提交地點:勐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四)公告信息發布網站
招商方在勐臘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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