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5.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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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區: | 越秀區 |
| 內 容: |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城*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辦公樓安防升級措施”項目 采購方式:內部比選 預算金額:貳拾柒萬元整(¥***,***.**元) 二、項目要求 委托*內一支升級安防設備的專業隊伍,擔負本次辦公場地的安防設備的采購及安裝、運維以及新采設備的使用培訓指導工作, |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辦公樓安防升級措施”項目
采購方式:內部比選
預算金額:貳拾柒萬元整(¥270,000.00元)
二、項目要求
委托市內一支升級安防設備的專業隊伍,擔負本次辦公場地的安防設備的采購及安裝、運維以及新采設備的使用培訓指導工作,提升對辦公區域的防沖撞和安全管控能力。
三、資質要求
(一)比選申請人需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二)比選申請人應具備承辦類似項目的經驗;
(三)參加比選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當事人名單;
四、知識產權
供應商保證所供貨物為合法來源產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如因貨物本身或供應商提供的技術文件、標識等導致采購人遭受第三方知識產權侵權指控,供應商應負責解決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包括訴訟費、和解金等)。
五、報價要求
本項目為總價包干項目,報價不得超過項目預算;成交供應商報價已包含是完成“采購需求”所要求提供貨物及伴隨服務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成本、設備成本、利潤、稅金、交通、售后服務等費用。同時因省、市等上級政策變化而引起的調整、修改工作由成交供應商按要求完成,不另行收費。供應商的報價須以人民幣為單位。
六、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七、付款方式
(一)在合同簽訂后且收到供應商提供的等額增值稅普通發票后十個工作日內,采購人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總額的50%給供應商;
(二)乙方提交項目第一階段(龍飛大廈監控+文明路辦公樓的升降柱)成果并通過驗收后,提供等額增值稅普通發票十個工作日內,采購人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總額的30%給供應商。
(三)乙方提交項目第二階段(剩余部分道閘+防盜門等)成果并通過驗收后,提供等額增值稅普通發票十個工作日內,采購人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總額的20%作為尾款給供應商。
八、其他
(一)本項目嚴禁轉包和違規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二)有意向的單位請填寫《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項目委托申請書》(附件2),蓋章后于2025年8月7日前郵寄至我局。郵寄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文明路賢思街34號東座602室;聯系人:趙科;聯系電話***
(三)如未中標,不另行通知,郵寄的相關材料不另行退還。
附件:
發布人: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發布時間:2025年7月29日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