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5.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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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 | 2025.09.15 |
| 地 區: | 鄭州市 |
| 內 容: | 基本信息 項目名稱 **省國有資產控股運營集團有限公司****年度法律顧問機構選聘項目 項目編號 HNGK-FXHGB-******** 采購單位 **省國有資產控股運營集團有限公司 標段/包信息 序號 標段/包編號 標段/包名稱 售標開始時間 售標截止時間 最高限價 保證金 * * **省國有資產 |
| 項目名稱 | 河南省國有資產控股運營集團有限公司2025年度法律顧問機構選聘項目 | ||
| 項目編號 | HNGK-FXHGB-20250901 | ||
| 采購單位 | 河南省國有資產控股運營集團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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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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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包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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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包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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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標開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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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標截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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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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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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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國有資產控股運營集團有限公司2025年度法律顧問機構選聘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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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0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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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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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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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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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國控集團2025年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采購競爭性談判邀請函
各法律服務機構:
河南省國有資產控股運營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南國控集團”或“國控集團”)基于業務需要擬選聘常年法律顧問,現誠邀律所參與本次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采購的競爭性談判,具體事宜告知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況
河南國控集團于2009年12月成立,是河南省政府批準組建的國有獨資公司,作為省級國有獨資綜合性資產經營公司,是服務省屬國企改革、重組和資本運營的投融資專業化平臺,主要發揮企業重組、債務處置和股權管理等職能。
二、服務需求
本次公司法律顧問服務采購的服務需求主要如下:
1.解答日常法律咨詢、提供法律建議、審核日常合同、參與項目處置方案研討,指派坐班律師每周工作日在公司提供現場服務;
2.根據公司要求就涉及重大事項、公司法人治理等決策事項進行論證,提供法律意見及建議;
3.對公司對外投資、并購、新設基金、設立分(子)公司等提供專業法律意見,參與起草、審核、修改涉及的相關重大合同;
4.協助起草、審核、修改公司章程、制度等法律文件,并提出書面意見及建議;
5.根據公司要求參與公司業務相關的商務談判及其他談判,協助制定談判方案,在進行法律分析、論證的前提下提出書面法律意見及建議;
6.協助公司風險合規部進行法律實務、合規宣傳,每年至少提供2次培訓;
7.為公司處理項目破產、并購重組涉及的相關事務提供法律支持;
8.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制定、修改情況,及時提示應對建議及措施;
9.協助公司就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法律風險事項及時提供應對建議及法律意見,陪同公司相關人員進行現場調查/核查(如需);
10.參與協調、處理公司尚未形成訴訟的非訴糾紛事宜;
11.根據公司需要提供其他法律服務。
三、服務要求
1.律所應至少指派2名及以上專職律師組成常年法律服務團隊,其中,主辦律師應從業10年以上,還應作為主要聯絡人,全面負責公司需求范圍內的法律服務事項。法律服務團隊應熟知國資監管政策規定、熟悉國有企業法律事務、公司法律事務、各類合同法律事務、企業重組事務、破產法律事務、建設工程地產法律事務、訴訟程序性規定等;
2.律所每年度免費出具法律意見書不少于5份。
3.律所對涉及服務需求范圍內的法律事務及法律文書應確保由主辦律師親自審核并簽字;
4.律所應對在工作中接觸、了解到的有關公司、及已投資項目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并且保密責任不因法律服務合同的終止而免除;
5.律所應恪盡職守、勤勉盡責地辦理委托事項,并根據公司要求書面報告工作進程。委托事項全部辦理完成后,律所應向公司提交書面總結報告。
四、報名須知
如律所有意參與,請于2025年9月12日17:30前按以下要求準備報名材料,并以郵寄或現場送達方式提交國控集團:
1.律所提交的報名材料應包含以下內容:(1)競爭性談判報名確認函;(2)資質證明,包括但不限于:律所經年檢的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律所簡介、榮譽證書、主辦律師及團隊成員簡歷及過往業績、重要客戶列表等(如有過往合作經歷已提供過相關資料,本項可豁免);(3)服務方案(如有);(4)報價表(所報價格應為費用總額,包括法律服務費、交通費、通訊費、文印費、住宿費、餐費等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所有費用)。
2.律所應本著長期合作、專業服務的精神,以優惠的價格進行報價,但亦應嚴格保證業務質量,一旦發現入選單位及指派到公司從事法律服務的主辦律師專業水平與報名材料所述不符,或其實際從業能力無法達到要求、不能滿足本邀請函的服務需求,或因入選單位及指派到公司從事法律服務的主辦律師過失給公司帶來損失的,公司均保留中途解聘并要求賠償的權利,且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費用,已支付的所有費用公司有權予以追回。
3.無論入選與否,律所提交的報名資料恕不退回,由國控集團存檔作為以后合作參考,將對律所資料予以保密。
4.全部報名文件應一式貳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并且注明“正本”和“副本”。如果正本與副本有不符,應以正本為準。報名文件應由律所的合法授權代表正式簽署。
5.所有報名文件必須裝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裝,在信封或包裝上騎縫加蓋公章,并填寫文件資料清單。正本和副本應分別封裝,并在信封封面上寫明:律所名稱、地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6.報名材料郵寄或現場送達地址:鄭州市鄭東新區海聯大廈18樓,聯系人:張女士,電話:***
7.律所提交本次競爭性談判的報名材料后,將對報名材料進行書面審核,并視具體情況進行電話或現場溝通(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最終確定其中3家為入選單位,并發送正式入選通知書。
8.本次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法律服務采購競爭性談判的入選通知期限為2025年9月15日17:30截止。如律所在此期限前未收到正式入選通知書,恕不再另行通知。
9.本次公司常年法律顧問采購最高限價17.5萬元。保證金0元。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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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