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5.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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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區: | 金華市 |
| 內 容: | 出租方承諾 我方擬出租有權處置/受托管理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出租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出租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本 |
我方擬出租有權處置/受托管理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出租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出租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則及規定,恪守出租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出租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6)我方已如實、完整地披露標的資產狀況,并在標的資產出租后積極協助承租方辦理資產交接手續,若發生資產交接糾紛,由我方負責解決;
(7)若標的資產存在優先承租權人的,我方將履行通知義務,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辦理意向登記手續并參與競價活動等;
(8)在本次出租活動、《租賃合同》簽訂及后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我方自行解決,與“浙交匯”平臺無關。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金華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 出租其他基本情況 | 名稱 | 金華市婺城區浩越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城中廣告位 | ||
| 計量單位 | 個 | 所在地 | 金華市婺城區城中街道 | |
| 型號 | / | 數量 | 574.0000 | |
| 標的狀態 | 閑置 |
| 其他權利情況 | 無 |
| 其他披露事項 | 1、權證相關信息:/。 2、是否辦理抵押登記:否。 3、是否設立居住權:否。 4、本次租賃廣告位的位置、數量明細詳見《廣告位清單》。需特別說明的是,公告所披露《廣告位清單》中載明的標的位置、數量等參數,僅供競買人參考,標的實際情況以現場實物展示為準。 5、出租標的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具體以實際現狀為準。 6、此次競買僅為出租標的廣告位租賃權,不包括出租標的內設施、設備和物品。競買方報名前需進行實地勘察,標的實際出租位置及面積,以現場實地勘察及咨詢出租方為準。 7、本次標的招租由金華產權交易所采用“浙交匯”系統組織競價交易,競買方報名、競價等有關具體操作流程及步驟在公示附件《競買和承諾及規則須知》文本中均有詳細介紹,競買方須詳細閱讀并理解《競買和承諾及規則須知》相關內容,如有疑問可致電聯系交易機構聯系人*** 8、在租賃期內,因城市建設的需要,對廣告位周邊道路改造、維修或翻新改變廣告位原有造型或因需移動廣告位時,承租方需無條件配合。由此影響承租方經營、使用而造成損失的,出租方對承租方的任何損失不予補償或賠償。 9、租賃期內,遇國家政策、政府決策發生變化、城市建設、拆遷、規劃、道路改造等原因或不可抗力事件需要收回或拆除(改造)廣告位的,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出租方需收回廣告位使用權的,出租方有權單方書面通知承租方解除合同,承租方應在收到通知后5日內無條件配合并在要求的期限內無條件清場,費用自理,雙方按實際租賃時間和實際使用點位依據拍租時的成交價結算租金,在確認廣告位交付出租方無誤后,出租方將未到期租金和履約保證金一次性退還承租方(不計息),并不予賠償。 10、其他未盡事項詳見《租賃合同》(樣稿)。 11、實地勘察預約、咨詢:0579-82210371。 |
| *** | 出租方名稱 | 金華市婺城區浩越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
| 聯系人 | *** | |
| 聯系方式 | 固定電話:*** | |
| 聯系地址 | *** |
| 交易條件 | 租金掛牌價 | 165.90 租期內總租金(萬元) | |||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
| 權利人是否放棄優先承租權 | 不涉及 |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三年租金在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賬戶。 |
出租用途 | 僅限用于廣告及信息發布。 | ||
|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履約保證金:三年租金總額的10%,承租方在支付租金的同時一次性將履約保證金繳納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2.租賃標的目前處于閑置中,承租方與出租方應在項目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如自項目成交后第30個自然日內雙方仍未簽訂租賃合同的,項目自動終結,出租方有權收回標的或收回后重新掛牌。 ▲3.承租方須在承租前自行對出租標的進行全面了解,并對經營所需的各項審批條件和規定進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參與競買的行為將被認為已作充分的預判和決策,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不能獲得經營開設審批(包括但不限于標的規劃用途和標的既有結構、產證情況、設計等因素在內),或后續因為政策變化導致無法繼續開設的各項經營風險,承租方承諾獨立承擔,出租方不對無法履行、投入成本、裝修損失等承擔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4.標的掛牌披露的廣告位點位面積、規格、尺寸、位置等僅作參考,具體以實際現狀為準。 5.承租方應按有關部門規定做好所承租場地的消防安全、門前五包、衛生保潔、綜合治理、創文明城市、疫情防控等工作,承擔承租期間的安全生產、用電、用氣、防火、防盜、防汛、防澇等一切安全責任,并承擔由此給出租方及第三方等所造成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6.承租方自行承擔廣告經營、發布的全部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設計制作及發布的廣告內容應符合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要求,符合市政管理等部門的要求。在租賃期內,廣告發布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嚴禁發布內容不健康、畫面不雅觀及產生負面影響等廣告。因廣告經營造成的行政處罰等均由承租方自負。出租方有權對廣告內容進行監管,如發現承租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每發現一次廣告發布違規的,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在3日內下架廣告,并承擔5000元/次的違約金,出租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出租方損失的,承租方應承擔出租方全部損失。 7.承租方在租賃期內不得有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行為。因制作發布的廣告及相關經營活動與第三方發生法律糾紛的,由承租方自行處理和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8.廣告設備的安裝、日常維護維修、更換、拆卸等均應由承租方自行負責并承擔全部成本費用,且承租方應確保維修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8.在租賃期內,承租方如發現廣告位安全隱患問題,需于當日立即書面告知出租方,出租方應在收到告知后的3日內進行處理。因承租方不及時告知出租方,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任何損失的,一切后果和損失由承租方負責。 9.在租賃期內,承租方需加強對廣告位的日常管理,及時發現玻璃破損、卡扣、鎖等其他物品脫落或損壞等安全隱患,由承租方負責全面修復并承擔費用。承租方如在破損發生之日起3日內未開始修復的,出租方有權委托第三方進行修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若因承租方日常管理不到位或者維修不及時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任何損失的,一切后果和損失由承租方負責。 10.在租賃期內,廣告位如被創建辦或其他相關部門提示整改的,承租方應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到位。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整改的,出租方每發現一次,承租方承擔5000元/次的違約金。出租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出租方損失的,承租方應承擔出租方全部損失。 11.承租方競得后不得變更簽約人,不得對出租標的進行轉租、分租、調換使用或抵押。 12.租賃合同中除承租方相關信息及“租金價格”條款等手填條款外,其他條款均已確定而不得修改。 13.本次出租行為所涉及的一切稅、費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擔。 14.本次出租涉及的交易服務費全部由承租方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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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期 | 三年 | ||||
| 有無免租期 | 無 |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1、意向承租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國家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意向承租方應符合相應的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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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證金事項 | 交納金額(萬元) | 16.00 | 交納時間 | 信息披露期滿前交納。意向方需在保證金交納截止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完成支付為準)。 | |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
| 交納方式 | 網上銀行;銀行轉賬 | ||||
| 保證金扣除條款 | 1.競買活動結束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競買方,且未出現“浙交匯”平臺規定應當扣除或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情形的,其已遞交的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返還至競買方的“我的賬戶”中。 2.項目成交(即競買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承租方遞交的競買保證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自動轉為立約保證金;項目成交后,立約保證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賬戶(不計息),并按出租方書面通知函辦理。 3.項目成交后,承租方未按所報價格及項目公告條件與出租方簽訂合同及履行支付價款等相關義務,競買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不予退還(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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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 | |
| 延牌情況 | 目前已延長0個周期,已延長0個工作日 | |
| 遴選方式 | 動態報價 | |
| 遴選方案主要內容 | 1、公告掛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承租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符合承租方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競買方,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3、掛牌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方,則按動態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承租方。 |
| 項目附件 | 報名所需材料清單及說明.docx 城中廣告位清單.doc 廣告位租賃合同(模板).docx 經辦人授權委托書.docx 競買和承諾及規則須知.docx 實地勘察證明.docx 特別事項約定.docx |
| 交易機構 | 聯系人 | *** | 電話 | 0579-82059185 |
| 傳真 | 郵箱 | |||
| 地址 | 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八一南街387號三樓 | 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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