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購業主 | 南潯城投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 所屬地區 | 浙江省 湖州市 | 加入日期 | 2025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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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標項目“南潯區數字能源充電樁項目”已由浙江省南潯區發展和改革局會批準建設。招標人湖州南潯城投實業發展有限公司,項目資金來源為多渠道籌集。停車場基礎建設由湖州南潯城投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建設,項目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備采購進行招標。根據工程招投標有關規定,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擇優確定該項工程設備采購承包人。
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項目概況
(1)招 標 人:湖州南潯城投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2)項目名稱:南潯區數字能源充電樁項目招標公告
(3)建設地點::南潯區(向陽西路、嘉風路、湖潯大道、聯誼路等)。
(4)采購內容:南潯區停車場充電樁及配電柜等成套設備采購。
(5)招標范圍: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標范圍內南潯區數字能源充電樁項目的設計、設備材料采購直至驗收合格、缺陷責任期內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6)投標最高限價:214,700,000.00元
(7)工期要求::60日歷天。
(8)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11月。
(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0)資金來源:多渠道籌集
2、投標人資格要求
2.1資質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2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2.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招標。
2.4業績要求:無。
2.5信譽要求:
(1)投標人沒有被國家、浙江省省級有關部門及湖州市級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
(2)招投標相關單位及個人在招投標活動中存在失信行為的,被行政主管部門在“浙江省建設工程招標網”、“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間,本項目的招標人拒絕其投標。
(3)投標人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國”、“信用浙江”網站上被公布的,自載明的發布之日開始,直至撤銷或者更正信息中載明的發布時間的期間,本項目的招標人拒絕其投標,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在一次招投標活動中,資格預審申請人、投標人或者中標候選人因正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導致其資格預審不通過或者被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人資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銷或更正而改變已經作出的決定。
(4)投標申請人和擬派項目負責人近2年內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5)投標申請人近1年內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6)投標申請人近三個月內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7)因欠薪行為被列入失信名單的企業,限制其在湖州市境內投標。
2.6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須為投標申請人本單位的職工。
2.7其他要求:
(1)項目負責人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 文、同一采購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采購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指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采購工程項目中擔任關鍵崗位人員、不在本項目兼任本項目的其它崗位。
4)在建工程指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 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 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2)投標申請人須保證項目負責人及代理人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并確保從投標截止之日當月向前連續6個月均已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例:如開標日期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則投標單位需保證以上人員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養老保險均在本單位繳納), 如有投訴經查實,自愿接受以弄虛作假騙取中標進行處罰。
(3)本工程采購項目經理部主要管理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安全員、質量員、材料員。投標時,僅需提供項目經理相關資料,其他現場人員在中標簽訂采購合同備案時按相關文件要求配備到位。
(4)投標項目負責人若中標,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換,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發生更換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標文件約定的處罰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價2%的扣款。
(5)本工程招標人不接受投標人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擔任項目負責人。
(6)本工程招標人不接受企業退休人員擔任項目負責人。
(7)采購企業不得出借資質投標;不得轉包、掛靠、非法分包采購。
① 招投標期間被發現并被證實出借資質投標、串標圍標、弄虛作假、買標賣標、惡意投訴,將被取消投標資格或中標資格,其行為將立即被上網公示,報行政監管機構查處,沒收投標保證金并追訴其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
②中標后或合同簽訂后或采購期間被發現并被證實轉包、掛靠,將被清除出采購現場,其行為將立即被上網公示,除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被扣除外,報行政監管機構查處,追訴其給招標人造成的其他損失。
3、履約保證金
3.1履約保證金
(1)履約保證金數額:中標價×10%。
(2)履約保證金交納方式:轉帳、電匯或銀行匯票形式匯轉至招標人指定帳戶。
(3)履約保證金交納時間:投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須在7日內向招標人足額提交履約保證金,否則招標人可以取消其中標資格。
(4)履約保證金的退還:按招標文件約定。
4、資格審查
本項工程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資格進行審查。
5、擬采用的評定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綜合評分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
6、招標公告發布和獲取招標文件辦法
(一)公告發布:
(1)發布時間: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17日
(二)招標文件發售信息。
(1)發售時間: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17日下午17:30點
(2)招標文件出售地點:本項目為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傳真報名等其它方式。
(3)招標文件出售方式:
投標人須在本招標文件出售時間內,將①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須加蓋單位公章,注明所投項目名稱、投標人代表或授權委托人姓名、手機號碼、電子郵箱);②營業執照;③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負責人材料;④招標文件制作費;(以上均可使用掃描、或截圖)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發至我公司電子郵箱。(電子郵箱344818641@qq.com)。
注:請報名單位及時查看電子郵箱,了解有關事宜,對招標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請各潛在投標人自行關注,否則,由此引起的責任自負。
7、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時間: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8、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湖州南潯城投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凌愷祺
電 話:0572 3630193
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請在投標或購買招標文件前向招標代理機構或招標人咨詢投標詳細要求,有關招標的具體要求及情況以招標代理機構或招標人的解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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