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PE管材定點供應商招標文件的更正內容以下內容進行修改:
1、招標文件的報價表中取消1.0MPA直徑為20mm、25mm、32mm、40mm、50mm、63mm管材和1.25MPA直徑為20m、25mm、32mm、40mm、50mm等12種規格管材報價要求;
2、第五章評標標準第一條第2款第2小項“2011年度同類管材銷售業績不少于3個”改為“2010-2011年煙水工程類管材銷售業績不少于4個”;
3、第五章評標標準第一條第8款“投標企業入選地方名優產品推薦目錄,獲得省級或以上用戶滿意服務證書認定,獲得省級或以上實施用戶滿意工程先進單位認定:(3分)”改為“提供2012年度省級以上產品質量檢測單位出具的合格報告,按規格每份0.5分,最高2分”將剩余1分加至產品安裝及售后服務及其他資質評分中;
4、取消第五章評標標準第一條第9款“投標企業獲得2010年度或2011年度工商免檢認定:有得3分,沒有0分”,將該款分值3分加至產品安裝及售后服務及其他資質評分中;
5、第五章評標標準第一條第10款“廠家是否有專門的技術服務隊伍。售后服務提供幾年,對材料的免費運輸是否有單獨的承諾。是否具有煙葉產區煙水工程項目建設經驗。質量體系及環境體系是否年檢合格。是否取得節水認證等。(8分 由評委根據廠家的相應資質和承諾情況酌情給分)”改為“由評委根據以下內容酌情評分:技術服務隊伍和技術指導、服務方案;投標產品的供貨期限及保障措施;賠付承諾;質保和售后服務的期限;對材料的免費運輸是否有單獨的承諾;質量體系及環境體系是否年審合格;近年來在同類項目中所獲得的服務評價等。(12分)”。
6、第五章評標標準第一條第7款“投標產品榮獲有效期內省級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著名商標證書:(2分)有得2分,沒有不得分”改為“投標產品榮獲有效期內省級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著名商標證書;投標產品獲得省級人民政府或相關部委頒發的名牌產品證書:(2分)具備其中一項得2分,沒有0分”;
7、開標時間推遲至6月22日上午09:30。
8、聯系人:江濤、龍濤;聯系電話:0834-6120150。
特此公告。